今年9月
我们向网友征集农村宅基地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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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做客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政策解读”栏目,对农村宅基地的申请、继承等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快搬起小板凳来听课吧。
申请宅基地有一个硬性要求,必须是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怎么确认自己是不是集体成员?教您个办法——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查询方法 只要是成员,符合以下情形就能申请宅基地: 一是农户没有宅基地的;二是符合当地分户条件,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比如孩子成家了,现有房子不够住;三是自然灾害、政府规划搬迁等原因,需要重新选址建房的;四是夫妻双方属于不同村集体,而且两边都没有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五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 如果已经是公务员的,就不能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不能申请宅基地建房了。聘用制公务员除外。
申请宅基地建房,简单来说分三步: 第一步:农户申请。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提出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如果没有村集体的,就向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明确建房理由、用地位置、面积、层高等内容。 第二步:集体决定。村集体对农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然后由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村集体内公示。公示没有问题的,由村集体将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第三步:乡镇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用地建房申请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审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批准用地建房的,会依据授权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并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注意 农村村民用地建房,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户取得“一证一书”后,就可以建房了。
宅基地建房申请不予批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第二,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不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第三,不符合当地分户条件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比如孩子还未成年,就不能申请;第四,申请异址新建住宅但未签订原有宅基地退出协议的;第五,出卖、出租、赠与农村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第六,原有宅基地及住宅被征收,已依法进行补偿安置的;第七,拟用地建房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大家建房前到乡镇有关部门查询是否符合规划;第八,拟用地存在权属争议未解决的;第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宅基地是村集体的,谁都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遗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使用。如果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继承的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将收归村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是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这几条底线、红线坚决不能碰。 第一,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中央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严禁离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房确权发证。 第二,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宅,不得超面积占地,不得超标准建房。坚决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各类主体打着盘活利用等名义下乡圈占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第三,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严禁“明租实买”等行为。城镇居民、社会资本等租赁农户住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城乡居民合作建房,必须依法申请、依规建设,不得违反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改变宅基地住宅用地性质,不得搞房地产开发。 第四,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