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等规定,结合云南实际,云南省财政厅会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云南省中央...
发布日期:2026-10-08 浏览:26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作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关系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近日,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支持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政策协同,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了指导地方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就《通知》相关...
发布日期:2026-09-30 浏览:287 来源:自然资源部
政策解读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云南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实施办法”)。为便于理解和落实,现...
发布日期:2026-09-20 浏览:32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以及中长期战略储备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区域,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和大径级用材林等森林。这“四个严禁”在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严禁违法违规转移、侵占、挪用、截留、套取资金用...
发布日期:2026-09-19 浏览:325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以及中长期战略储备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区域,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和大径级用材林等森林。云南大力支持国家储备林项目落地,在财政、金融、资金使用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很大,实打实给企业减负,盘活林...
发布日期:2026-09-18 浏览:339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以及中长期战略储备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区域,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和大径级用材林等森林。《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对项目建设主体、项目用地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是有条件限制的。来源:云南省人民政...
发布日期:2026-09-17 浏览:302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以及中长期战略储备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区域,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和大径级用材林等森林。国家储备林实行统一项目库管理。入库怎么申请呢?建设主体在管理平台提交材料即可。在提交材料之前,我们还要...
发布日期:2026-09-16 浏览:296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以及中长期战略储备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区域,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和大径级用材林等森林。让林子长得更多更好,不只是单纯种树。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有三个主要内容:营造林活动、配套产业以及基础设施...
发布日期:2026-09-15 浏览:330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以及中长期战略储备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区域,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和大径级用材林等森林。为什么要建设国家储备林?三个核心目标:保障国家木材安全,推动绿色发展,带动林业创收。让我们一起了解!来...
发布日期:2026-09-11 浏览:308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大家在采菌、采野菜时,千万不要灭绝式采挖,应遵循采大留小,采花果保根系,采后覆土等科学方式方法,珍惜大自然的馈赠,避免涸泽而渔。在野外游玩时,请做到眼看手勿动,只带走照片,把美丽留在山野。一起来看!
发布日期:2026-09-01 浏览:357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喜欢养花种草、逛集市的朋友要注意,你看上的奇花异草可能是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不小心买到也可能违法!购买不常见的植物留个心眼,不买野生植物,学会两套辨别小妙招。一起来看!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8-28 浏览:438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合规种植户的福利来了!2025年,云南省对林草部门管理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育活动进行摸底调查,帮助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权,也减轻了执法部门的行政压力。如果错过备案的经营主体,只要你的种苗来源合法,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随时可到县级林草部门登记备案。
发布日期:2026-08-27 浏览:406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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